▲雙北市普遍市容老舊,街景以屋齡偏高的公寓居多。(示意圖/記者賴志昶攝)
記者賴志昶/綜合報導
雙北不少行政區市容日漸老舊,急需都更改建,而近年來政府推出《危老條例》,大力幫助改建效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提到,有意將其納入《都更條例》,使其不會走入落日。不過,業者認為,應放寬都更條件,較有利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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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都更審議進度較緩慢,花敬群日前透露,未來將精進都更審議程序,修訂審議指引,期望未來能讓100%同意的案子,於6個月內審議完成;建築物危險但未達100%同意的案子,於10個月內完成程序;至於一般案件,要以1年內審議完成為目標。
另針對危老條例,花敬群表示,該條例即將於2027年5月底落日,但有鑑於該條例審核通過案件比例高,地方公部門也投入大量人力審核,同時民眾反應佳,因此期望未來藉由修法,不讓它走入落日,或甚至將其納入《都更條例》之中。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右四)日前出席「第四屆危老+都更博覽會」。(圖/記者賴志昶攝)
對此,老屋改建協會理事長胡偉良表示,危老案大多是基地較小的案子,開發難度相對高,尤其近年工料雙漲,不少業者先前與地主談的條件,幾乎已不敷成本,大多數人會以拖待變,再加上與營建成本高升,小案子根本找不到人,最後變導致危老案通過後,幾乎半數案子無法開工。
因此,胡偉良認為,《危老條例》近期時程獎勵已經越來越少,就算將其延長,頂多僅是增加規模獎勵,從現實角度來看,對推動改建的誘因不高。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表示,危老案終究僅是過渡型條款,若是大量改建案都走《危老條例》,「市容一小塊、一小塊,也不符合都市發展」,且危老是被動性的整合與改建,僅針對「老」,不針對「危」,在地震頻繁的台灣,很難達到真正防災的功效。
胡偉良建議,政府不能只看到危老案通過案子比例較多,就此把心力全投入在危老案,因把都更程序簡易化,並放寬限制,吸引更多案子走向都更,才能在未來危老走入落日後,兩者完美銜接。
對於危老條例是否延長,李同榮表示「我沒有意見」。不過,他建議,應在危老中加入強制性的法規,例如強制屋況健檢、強制拆除等,不能僅是以獎勵來提供民眾改建的誘因,還是要以公權力介入,才能加快改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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