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買賣移轉棟數增加,不動產交易糾紛越來越多,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紀人聯合總會呼籲政府帶頭重視。(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買房人生大事,隨著房價、買賣移轉棟數增加,不動產交易糾紛越來越多;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紀人聯合總會理事長謝宗諺就批:「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實施20幾年後的今天,不動產經紀業、經紀人、營業員並未如法令所設定的位置,也讓不動產交易安全倒退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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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7)日在台中舉辦「不動產經紀人權利義務與責任研討會」,台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志雲表示:「不動產經紀人的專業長期來不受到重視,主要是政府、民眾對於『不動產經紀人』(具備國家證照)與『不動產營業員』根本分不清楚。」
▲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紀人聯合總會理事長謝宗諺認為,目前不動產交易安全倒退20年。(圖/記者陳筱惠攝)
據資料顯示,全國共計發出1.4萬張的經紀人證照,但實際以房仲業從業人員來看卻超過10萬人;因無法源設立公會,目前全台具備經紀人執照的1.4萬人中,卻不到千人加入,不論是新制、稅法上的傳遞都受到阻礙。
對此,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教授陳建元認為:「不動產經紀人借牌行為已成為結構性的問題,此可從許多不動產買賣契約中之經紀人簽章,均屬預先蓋章可證。但不動產交易不能只靠話術、法術,台灣不動產交易更需要重視技術。」
謝宗諺舉例,當實際發生買賣房屋交易糾紛時,需要賠償100萬元時,一般加盟一間房仲的保證金僅25萬元,對業者來說關掉重新開一間比較划算,但對具備執照的不動產經紀人來說,不會為了75萬元就將自己前途葬送。
▲公會成員提請內政部重視民眾交易安全,向地政司爭取「不動產經紀人公會法制化」的權利。(圖/記者陳筱惠攝)
台中市不動產經紀人公會理事長陳淑惠說:「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後,整個產業現狀以『成交』為首要目標,但把關『交易安全』的經紀人,在預售屋、中古屋、租賃業上都需出席簽名,卻並無實質審查機制,等同名存實亡,淪為橡皮章工具人。」
對此,謝宗諺強調不動產經紀人是專門技術人員,「交易安全」是職責所在,消費者的權益應被保護,是否被正視影響巨大;中華民國不動產經紀人聯合總會也提請內政部重視民眾交易安全,向地政司爭取「不動產經紀人公會法制化」的權利,進而落實不動產經紀人,確實做好產權審閱,保障交易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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