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和老公帶著兩個12歲以下的孩子出遊,訂了三人房被收取人頭費。(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陳怡靜/綜合報導
該收人頭費嗎?一名女網友抱怨,日前一家四口到花蓮玩,訂了三人房的住宿,家中兩個孩子都在12歲以下,被櫃檯告知一個晚上要收取1000元的人頭費,原因是孩子們的身高都超過100公分,不過訂房網站並沒有註明,「櫃檯現場跟我說那是外國網站不能標示,要依照他們現場為主?我真的覺得很傻眼!」文章曝光後,反而引起眾人撻伐。
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住宿2.0》控訴,日前和老公帶著兩個小孩到花蓮玩,年齡分別是11歲和9歲,在訂房網站預訂三人房,到場時卻被櫃檯告知每晚要收1000元的人頭費,理由是孩子們的身高都超過100公分,必須以成人計價,最初透過訂房網站下訂時也沒有這條規定,「只有說十二歲以下兒童免費,櫃檯現場跟我說那是外國網站不能標示要依照他們現場為主?」
原PO接著說,自己也是照著訂房網站的規則走,住兩個晚上要負擔2000元人頭費實在太高,「我真的覺得很傻眼⋯我也不是缺那點錢,這都是一個感覺問題,同樣價格我可以找到更好的住宿」。
貼文一出,立刻引發熱議,多數網友認為,既然出遊了就該訂四人房,「這樣應該要訂4人房會好一點吧!出門玩也要睡的舒服一點」、「訂四人房有那麼難嗎?小孩不用洗澡、不用電、不使用房間裡的任何東西嗎?」「加床有比較好睡嗎?倒不如直接訂人數足的房間比較好睡」、「11歲及9歲已經很大了,另一位不用吃早餐嗎?」
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一切照合約走,客人沒錯」、「問題是原PO是看了規矩訂房,到了現場才被否認,如果每件事都要前後說法不一,那誰承擔得起?要不要乾脆到時候才說不給某性別入住還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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