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為了兒子結婚買房而賣屋,最後卻因與媳婦的爭吵而被兒子封鎖、遠離。(示意圖/CFP)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大陸北京一名楊姓單親媽媽,為了讓兒子結婚買房,將自己位於東城區的房子賣掉換房,並登記在兒子名下。沒想到,楊女跟兒媳發生爭執,與兒子的關係也惡化,最後被封鎖、斷聯3年,最後她心寒提告。對此,法官判兒子應返還370萬元人民幣(約1600萬元新台幣)。
綜合陸媒報導,楊女獨力將兒子扶養長大,2017年時考量孩子該結婚,現在居住的房子太小,便將北京東城區的房子賣了,於2018年陸續將370萬元轉給兒子,讓其在北京通州區買較大的房子,打算等兒子結婚後就同住生活。
沒想到,楊女2019年6月與剛結婚的兒子同住,卻時常跟兒媳發生矛盾,雙方時常大吵,連帶母子也關係惡化,最後兒子一家搬離,留下楊女一人居住。同年10月,楊兒又跟媽媽大吵,直接封鎖對方的微信,雙方從此斷聯。
直到2022年,楊兒為了解決3歲女兒學區的問題,主動傳訊息給媽媽說,「把通州的房子賣了,讓妳拿著原來賣房的錢再換一個房,我再存錢買一個房」,「如果3種方式妳都不能同意,一個月後我將上法院起訴妳,要是真的鬧上法庭,我們母子情份就再也沒有回頭路了,我不會讓上一代人的矛盾再延續下去,最後我也妻離子散」。
▲楊女對兒子提起訴訟,希望拿回當初賣方的370萬元人民幣養老。(示意圖/CFP)
看到兒子的訊息,楊女徹底心寒,決定先向法院起訴,要求兒子歸還買房的370萬元人民幣,以此用來養老。
楊女的兒子辯稱,這筆錢(370萬元)是媽媽贈予而不用歸還,且媽媽給錢時他剛好要結婚,「作為母親,為孩子置辦房產是風俗習慣,而且這筆錢也會作為新組成家庭的啟動資金,是母親對孩子開始新生活的資助和贈與」。
對此,法官認為,楊兒在訊息中也提及還370萬元,且從倫理人情的層面來看,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作為贈與的情形雖然普遍,但父母資助子女購房並非其法定義務,子女成年之後,父母已經盡到了撫養義務,並無繼續供養的責任。相反,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法定義務。
最後,法官認定,楊母支付的370萬元是借貸,判決楊兒返還楊母借款本金3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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