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租客點火燒房,與買家、律師同歸於盡。(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台中市58歲楊姓男子昨(11)日因不願點交房屋,憤而潑灑汽油燒屋,將自己與林姓女子、游姓女律師活活燒死。此案掀起譁然,一名過來人透露,自己也曾看上市價6-7折的法拍屋,不過在看到屋主留下的公告紀錄後,果斷放棄了,也不禁感嘆「這個新聞就是買『不點交屋』最大風險的具象化。」
網友在PTT發文提到,他之前也看上一間市價6-7折的法拍屋,非常心動,後來法院派執達員或書記官前去記錄屋況,結果屋主竟留下令人毛骨悚然的公告紀錄,說是「誰買這間房子,我就死在裡面給你看,燒炭也可以。」
當時,原PO看完認為,這個後續一定很麻煩,於是果斷放棄,之後也做了一點功課,發現有兩條路可走,「要嘛再多花錢給原屋主,讓他甘願一點離開;不然就是請黑道『麻煩』他離開,但這兩種方法都是再堆錢上去,那這樣有什麼意義嗎?幾百萬再堆上去,6-7成就變8-9成了,根本就沒意義。」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最後,他也感慨,「這個新聞就是買不點交屋最大風險的具象化,應該是台灣法拍屋史上最嚴重事故吧?之前都是自殺在裡面居多,現在改殺人...太誇張了,這個社會暴戾之氣太重了。」
對此,鄉民紛紛回應,「不要命的極端事件」、「房子看起來蠻新的,肯定心有不甘」、「沒用+1,不管你租不租、點不點交,他就是要跟這間房同歸於盡」、「不要把特例當通例,不然法拍怎麼這麼熱,你房子出租也會遇到這種極端,但可能只有千分之一」、「不點交水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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