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前買的總價1800萬元預售案要交屋,卻卡在名下有1筆貸款中塔位,被當成第3戶。(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央行重拳打炒房,用意在打擊投資客,卻有不少人被殃及無辜。有民眾抱怨,朋友之前買的總價1800萬元預售案要交屋,卻卡在名下有1筆貸款中塔位,銀行只核貸5成,怒批「萬一沒錢補差額被沒收15%,他就去住塔位。」信義房屋專家指出,塔位不應算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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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上路後,原PO在PTT發文表示,朋友夫妻倆有間自住的無貸款小套房,跟繼承取得的南部無貸款持分房,現在面臨之前買的總價1800萬元預售2房要交屋,開始向銀行申請貸款。
卻卡在名下有1筆貸款中的龍巖塔位,以及還有1個獨立產權機械車位,因此即將要交屋的預售屋被銀行認定為夫妻倆的「第3屋」,原本銀行只願意核貸5成,20年無寬限期、利率3.3%,喬到最後銀行核貸6成、20年,無寬限期利率3%,該民眾痛批:「萬一沒錢補差額,被建商(認定違約)沒收15%,就去住龍巖塔位。」
原PO並認為,2019~2021年全台房價開始起漲,當時以相對低價入手預售案的民眾,剛好這時陸續交屋,建商準備收割韭菜,違約收回當時的低價預售物件重賣。
▲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後,將第2屋貸款成數從6成降到5成。(圖/記者張雅雲攝)
有網友坦言「所以我塔位掛給我小孩啊」、「獨立車位跟塔位都算,濫殺無辜了。」也有人認為「銀行會在那邊又5成又6成的,99%就是本來就不想貸了,後來給你拗的,內規或明規沒有在退讓的。」、「建商賺爛,又賺違約金又賺一戶賣低的。」
鴻毅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謝志明表示,金融機構認定自然人名下有無房屋,是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認定,依現行央行標準,只要有土地、建物權狀就算1屋,因此塔位、獨立車位雖然持分很小,但在此次排除條款中,只排除持分低於一定比例,換算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且戶籍未設於該處者,塔位、車位是否可被排除為1屋,仍要依面積大小認定,銀行這樣認定也算合理,建議央行應再放寬「排除條款」。
信義房屋高三區協理周清源表示,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後,將第2屋貸款成數從6成降到5成,第3屋貸款則是僅剩3成,近期不少銀行貸款水位屆滿,新案件仍要排隊撥款,因此審核從嚴,也不一定貸得到,貸款條件也只能依各銀行規定。
現階段貸款嚴格看信用條件,銀行精算負債比,周清源認為,雖然陰宅塔位不應算在1戶的範圍,不過現行做法尚未解套,建議可以多問幾家銀行,或者詢問同銀行不同分行、農漁會等,至於房貸利率可能偏高的問題,目前以順利取得房貸不違約為優先,利率反倒為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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