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Pixabay)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最近有買房族求助,買房合約書上沒有交屋日和使用執照日,「是違法的嗎?是可以跟建商無條件解約的嗎?」後悔自己當時太相信建商,沒有看清楚,現在已經付了一成,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對此,信義房屋專家也認為很奇怪,流程應該不是這樣走的,最好趕快找地政局或消保官處理。
有屋主在「買房知識家」求助,「如果買房合約書上,建商沒有交屋日和使用執照日在合約上,是違法的嗎?是可以跟建商無條件解約的嗎?」懊悔直呼,「當時沒看清楚太相信建商!」並透露他已經付一成了,「廠商說,合約書上沒有執照完工日期和交屋日期是正確的?這個有辦法去申訴嗎?」
看到貼文後,不少人也覺得很怪,「應該會有預計蓋完的日期,遇過幾次壓10年」、「合約書大都是通用版,基本上該有的說明都會有列出來吧?我的合約書上有壓興建到完工,壓4年」、「通常會有興建預計完工在哪一年,興建壓5-10都很常遇到,完工跟交屋通常也會有時間距離。朋友的5月完工,現在還在等使照。」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定型化契約規範,合約必須有建築執照核准日期,還有使用執照取得日期,如果翻過了沒有,也找建商確認過,真的都沒有的話,可向地政局或消保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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