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屋主出售房屋之後並未搬走,反而瞞著新屋主全家,一直偷偷住在地下室。(示意圖/VCG)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中國江蘇省發生駭人案件,一名李姓男子砸下88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000萬元)購入中古屋,原以為是夢寐以求的好房子,住了7年才發現,前屋主根本沒搬走,反而一直「寄生」在地下室,與他的全家人偷偷一起生活著。
綜合陸媒報導,這棟房子位於沿海小鎮,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也有精緻好看的裝潢,因此雖然是中古屋,但李姓男子相當中意,沒想到竟然被騙了7年。
有一天,李姓男子正在打掃家裡時,突然發現樓梯間的牆壁,隱藏著一道暗門,推開之後竟是一間地下室,內部不僅通風良好,甚至還有精緻吧台。
李姓男子無法接受這個可怕的事實,一狀告上了法院。他指控,前屋主出售房屋時,刻意隱瞞建有地下室的事實,更何況自己已經買下這棟房子,理應擁有地下室的產權。
對此,前屋主張姓女子主張,地下室是她個人的休閒空間,「我當初賣給你的是房子,可沒說過包括地下室」,這裡既非房子的一部分,當初更沒有被載明於契約上。
法院判定,即使地下室並未明載於買賣契約上,但確實屬於房屋結構的一部分,也能夠影響房價。前屋主沒有如實告知,已經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地下室的所有權,也應該屬於李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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