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鄺郁庭/綜合報導
有網友近日透露,準備斡旋一間屋齡30年的大樓,但屋主成交後希望能「再住2至3個月」搬家,仲介提議可「先成交、再私下寫租約」讓屋主短期回租。不過原PO擔心這樣有風險,便上網詢問意見,沒想到引來大批過來人現身說法,紛紛直呼,「千萬別輕忽售後回租的問題!」
原PO在「買房知識家」表示,最近準備要斡旋一間30年大樓,屋主成交後需要有2~3個月的搬家時間,仲介建議私下寫個租約,這三個月租給對方。原PO說自己不急著搬,但因為該間房的浴室很糟糕,有打算整間防水重做,所以無法做瑕疵擔保,他現在對售後回租的作法感到有風險。
貼文引發討論,不少人給出建議,「不急著搬進去,那就談好價錢往後延3個月交屋,方便交屋前確認屋況,也不用擔心屋主不搬走」、「成交之後等貸款核准需要1-3個月,請代書把交屋日壓在2-3個月後,請原屋主在合約期間內清空。他不清空,你怎麼驗屋?不驗屋你怎麼能安心交屋?」
有過來人則現身分享,「我最近剛買了售後回租的房子,影響的是無法驗屋…因為回租了,只能默默撥款無法驗屋了」,可賣方東西很多,牆壁地板他都看不到,等到售後回租時間到,才知道的瑕疵通通算在自己頭上,「換句話說,屋主沒有誠實告知所有的瑕疵,根本沒有辦法了。」
有網友也點頭,「買之後再回租是很常見的做法。但唯一風險就是你無法去確認屋況,這點可以跟仲介討論怎麼解決」、「不能好好驗屋的房子我一律先pass耶!尤其又是老屋了,除非價格非常非常的實惠那可以再考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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