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置產。(示意圖/業者提供)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近來海外不動產投資糾紛頻傳,不少投資者捧著現金買房,但出現海外開發商未如期交屋等諸多爭議與風險出現。因此,台北市地政局、台北市代銷協會、仲介公會20日共同舉辦「2017海外不動產論壇」,邀請提供產官學界針對海外不動產交易安全研議、討論相關管理作為。
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科長陳啟明表示,國內房地產市場從2012年陸續經歷央行針對特定地區進行房貸信用管制,另外在奢侈稅、豪宅稅、房地合一稅等措施下,置產族相對增加交易及持有成本,因此不少人將投資標的轉往海外不動產,而不動產經紀業者也將經營觸角延伸至海外,向民眾推銷海外置產。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17年10月為止,目前經營海外不動產經紀業家數,全台家數有448家,其中六都就占405家,相較於2013年成長高達145%,其中多集中於台北市,占比約61%。
不過,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加上各國國情、不動產法令與權利性質、繳稅負擔、貸款限制皆與我國有所不同,也形成投資海外房地產的一大風險。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何修藍指出,常見的爭議包括,海外開發商未如期交屋,俗稱「爛尾樓」,又或是標的出現問題,與預期不同;另外,仲介代銷服務爭議則多集中在資訊提供的落差;或是其他的解約爭議。
何修藍也強調,投資海外不動產最大的困擾在於,一旦發生問題要進行法律訴訟就會相當麻煩,因為根據不動產交易訴訟,原則上是採交易屬地原則,也就是以物件所在地「打官司」。
何修藍提出4點建議,盼能降低海外投資不動產的風險,例如提高消費交易資訊透明度、強化小型海外代銷仲介業者的管理、交易納入履約保障制度以及建立跨國爭議處理機制,以避免消費者發生爭議,最後得親自跨海到國外去打官司,「雖然出國打官司不一定會輸,但必須付出很高的成本。」
▲吉隆坡建案銷售中心。(圖/記者葉佳華攝)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認為,政府應調動相關部會有經驗的人力組織專責機構,調查分析各國相關經濟數據、各國不動產政策法制、財產稅法制等,協助投資者進行比較、分析,「這是新南向政策辦公室責無旁貸的地方」。
藍海地產集團總裁劉威廷則指出,海外投資風險多來自於對市場的不了解以及資訊不透明,這是身為業者必須加以努力之處,另外,業者應該將台灣房市的優勢與弱勢分析清楚,而海外投資者則應慎選海外標的物、慎選代銷業者,這些皆是必須深入研究的課題。
21世紀不動產董事長王福漲也提醒投資者,進行投資海外房地產時不應有「貪」的心態出現,不該僅著眼於投報率、回收時間等,而是應該更為理性,站在個人財務配置的角度置產,進行中長期投資。
至於在官方處理機制方面,陳啟明認為,台灣可參考各國的機制方式,像是目前美國聯邦風險交易委員會,已建立跨境消費爭議平台,供消費者線上進行申訴的處理機制,除此之外,針對各個國家的基礎建設資料,應該有第三方的認證單位,類似CCIM的認證機制,對於未來在海外不動產消費安全,應有正面幫助。
▼「2017海外不動產論壇」。(圖/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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