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很可愛,咬壞租屋的家具就很麻煩。(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社會住宅「交屋」點交家具賠償惹議又一樁,新北市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一名沈姓租戶點交房屋時,遭判定「沙發損毀」,須賠償1萬2千元價金,但沈姓租戶不服向媒體、民代、市府等相關機關申訴。對於賠償價金疑慮,日翔物業管理公司表示點交時發現有寵物咬過的痕跡,且維護社會住宅家具屬於「物管」職責,另外也已另找維修業者,降低維修金額;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則指出,日前接獲多位民代詢問,家具遭「寵物咬壞」賠償事宜,經查證社宅「合約內容」,有註記家具損壞賠償事宜,所以理應賠償,幾位民代也因此不再追問。
新北市城鄉發展住宅發展科股長盧育晟表示表示,日前接獲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沈姓租戶投訴,退租點交家具時,遭物管業者要求賠償1萬2千元價金事宜;根據城鄉局資料,該住戶去年6月入住中和館一房型,月租9000元,10月申請退租,11月2日進行家具點交時,遭判定「單人沙發椅組」靠腳椅有二處汙漬,書桌椅有狗咬痕,油煙濾網也須更換,另外茶几表面有膠帶撕下脫皮痕跡,但是已確認為「點交人」撕下造成,所以未列進賠償內容。
負責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的日翔物業管理公司表示,點交時發現有「狗咬壞」家具以及疑似「麥克筆」污漬痕跡,請維修業者報價維修金額為1萬2千元,但沈姓租戶覺得價格不合理,後來就請該租戶自行修復。日翔指出,沈姓租戶修復後,還是有「麥克筆」痕跡,考量住戶反應維修價格過高,又請其他修復業者報價,維修價格降低至幾千元,目前不再願意提出損壞照片或其他回應。日翔認為,社會住宅屬於社福政策又是公有財產,所以物管業者當然要盡維護之職責,會再與住戶進行協調。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近日有接獲多起「民代」關心此事,但經查證發現,新北市的社宅合約都有規定「損壞家具賠償」事宜,賠償家具部分,若不能接受,那就要負責還原。吳翃毅建議,一般民間租屋的「點交糾紛」,最常發生的就是「損壞爭議」,所以建議不管是房東或房客,租屋前先拍照存證,簽約時也必須詳讀合約內容,才能避免退租時衍生事端。
▼新北市「中和秀峰」青年宅附全套家具家電設備,租金低於市價8折,十分搶手。(圖/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提供)
▼遭毛小孩咬壞痕跡。(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點交人損壞部分已確認不賠償。(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A沙發污漬。(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B沙發污漬。(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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