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漏水屋該如何自保?(圖/記者謝承恩攝)
記者謝承恩/綜合報導
開心買房卻遇到漏水屋,讓人心情瞬間釣到谷底,特別是有許多高齡的中古屋,看房時沒遇到下雨,瑕疵往往難以現形,如果真的碰到漏水屋,該如何自保?房產知識達人《賣厝阿明》就用簡單的圖文清楚告訴大家,發現屋子漏水當下,該如何省荷包、省時間,避免走上打官司一途!
一、通知:發現漏水當下,首先要【通知】前屋主,客氣告知前屋主出售的房屋有漏水,期待他能協助處理。
【通知】很重要民法規定發現漏水的6個月內要通知屋主,超過時間就代表你放棄請屋主維修的權利,所以能留個紀錄最好。
PS:可以找個師傅來評估修繕費用,若金額不大,首次聯絡就告知屋主,而屋主也願意處理,當然就皆大歡喜。
二、催告:如果前屋主不處理,就【催告】他出面,使用【存證信函】通知,如果屋主還是不出面,最壞就是走法院了。
民法規定發現漏水的6個月內要通知屋主,超過時間就代表你放棄請屋主維修的權利,所以能留個紀錄最好。
說明:
(1)打官司一審至少三庭,光出庭就讓你浪費很多時間。
(2)聘請律師,出庭、寫訴狀、辯護,要花金錢
(3)不請律師,訴訟也需要先繳納裁判費用給法院
(4)官司贏了,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如果輸了 ,連對方費用也要付!
PS:建議大家不要為了1萬~2萬維修費用去打官司,打官司很消耗時間與金錢!
三、補充說明:
1.點交:買房後【點交】很重要,屋況一定要認真檢查,當下發現屋況有漏水或其他瑕疵,都可以請屋主處理。
2.同時履行抗辯權:若屋主不願意處理,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以不配合給付尾款來牽制屋主(這部分法律效用有限,有比例原則的問題,但有一定的嚇阻作用)一般屋主為快點拿到錢,多半願意負責維修或協調減價。
※以上圖文由賣厝阿明授權提供,更多買房知識可上《賣厝阿明知識+》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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