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市景氣不理想,房仲簽委售的難度提高。(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房仲為爭取客戶委託售屋無所不用其極,特別是專任委託,甚至有業者開出「向屋主租屋」的方式,希望取得專任約。專家分析,專任約雖然僅有一家房仲可賣,但優點是較容易守住價格,成交速度也略快於一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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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面臨反轉,很多屋主不願意在此時把房子拿出來賣。對此,房仲要爭取到屋主的委售難度提高,也有愈來愈多業者「出奇招」希望得到屋主的青睞,願意簽下專任委託。
據了解,常用的手法就有幫屋主付管理費,或是負擔全屋清潔、重新油漆的費用,甚至也有人送家電、手機等。信義房屋武聖店主任張芷薇表示,她甚至聽過同業換取專任約的方式是「跟屋主租屋」,在專任委託期間直接承租屋主的房子,如此一來屋主還有一筆收入。
▲賣屋專任約V.S.一般約。(圖/記者陳建宇攝)
東森房屋農十六致勝加盟店店東焦韋華表示,專任委託就只有一名房仲可以賣這間房子,其餘所有人、包括屋主都不能賣,具有獨佔性,也就不怕努力很久後,房子卻被其他仲介成交,落得一場空。
對於屋主來說,房子簽專任委託也有不少優點,張芷薇指出,屋主簽專約的第一個優點就是「守住價格」,因為同一間房子簽給許多仲介賣,買方就會有比價的心態,看看哪個房仲能談到更低的價格,這時仲介就會轉向屋主遊說,價格往往比較難賣到屋主理想的價位,反之專任約就不會有比價的問題。
此外,張芷薇表示根據實務經驗,屋主簽一般約雖然有更多仲介幫忙賣房,客戶來源也更多,但銷售速度卻未必比簽專任約更快。而且簽一般約帶看的仲介多,屋況有時較難維持,房子出了什麼問題,也不知道是哪個房仲帶看時發生,這點簽專任約也較不容易發生。
不過專任約也不是十全十美,重點在於房仲的心態,焦韋華坦言,有部分房仲「靠勢」簽到專任約後,就只有自己能賣,反而不會用心經營物件,造成房子久久無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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