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表示,老家有兩間三合院,現在是不認識的親戚在住,他們家繼承了5分之1,卻都沒去住過,眼看每年要繳3千多的稅金,不禁苦惱該如何處理。PO文釣出不少過來人,也勸他不要再拖下去。
網友在論壇「mobile01」提到,老家有二間三合院,他們家都沒去住,「從我爸到我,每年都要繳稅,到現在要繳3千多了,看權狀都是5分之1的權利。現在住的都不是認識的親戚,隔了很多層,我又不能不繳稅,會罰款,該如何處理啊?都40多年了。」
對此,網友們紛紛給出建議,「想改變就直接開口要租金,名義不要是稅金,稅金是所有權人負責的,要賣就自己找附近大概的合理價,然後印出來,拿資料給親戚看」、「沒有在使用三合院的持分,就便宜賣給有在用的親戚」、「讓住在那邊的親戚繳,或是向他們收取租金,再不然就是賣給那些親戚;都不行的話,就是申請分割再把自己那份賣出,我有朋友的朋友專門靠搞這個來賺錢的,他自稱土地開發」、「分割收租金,不然就吞了吧」、「鄉下地方很多都這樣,我老家那邊也是,三合院的其中一邊是我們的,結果都是別人在用,稅金我們在繳」。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還有過來人表示,「以前有塊共有的祖傳2甲地,我只有1/360,人家佔去蓋洗車場、蓋鐵皮屋,我們得繳地價稅,協議分割講了好幾年談不攏,傻爸還自己讓一半持分出去,後來有猛者賣外人,又去法院官司打了10年,我變成被告,判決還是賣掉分錢而已。趁行情好的時候賣掉,賣之前就代書發存證信函通知其他人,要買的就來,不然人家也不會感激你啦,三等親就遠房親戚了,不過你這個有人住的,很難賣」、「我不久前做過這種事,收購親友持份,有些持份在過世幾十年的長輩名下,先由這些長輩後代辦理繼承,才能收購,流程非常繁瑣,牽涉上百人,土地又不值錢,投資回報率是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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