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使用發泡劑塞住管線,害樓上鄰居洪婦家中浴廁堵死,無法使用。(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樓上鄰居洪婦頻頻傳出噪音,因此憤而前往商店購買發泡劑,並透過自家天花板將樓上馬桶糞管、洗手台、浴缸、浴室地板排水管線全部堵上,導致洪婦住家浴廁嚴重堵塞無法使用,連續請了2位水電師傅通管都通不過,直到第3位師傅決定撬開馬桶查看,才知道是劉男作祟;洪婦因此憤而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劉男罪證明確,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居住在該棟社區大樓5樓,而洪婦則住在6樓,兩人為上下樓鄰居關係;劉男因認為洪婦及其家人經常製造噪音,影響其生活起居,向洪婦反映後仍未見改善,因此挾怨前往大賣場購買發泡劑報復。
檢方調查,劉男購入隔音棉及發泡劑後,於110年11月16日、26日、以及111年5月12日三度打開浴室天花板,將連通6樓的馬桶、洗手台、浴缸、浴室地板排水管線灌入發泡劑,導致洪婦浴廁失去正常功能,嚴重堵塞無法使用。
起初洪婦並不知道是劉男搞鬼,接連找來兩個水電師傅通管,但因發泡劑灌入的位置相當深,且卡得很死,2個師傅都通管通不去,直到第3位師傅與洪婦討論後,決定狠心撬開馬桶查看,這才發現發泡劑痕跡。
負責通管的水電師傅表示,當天從糞管往下通入82公分處才碰到發泡劑,從位置來看,除非是6樓住戶撬開馬桶,否則不可能將發泡劑灌在如此深的位置,這個只有5樓住戶才能辦到。
對此劉男則辯稱,是隔音棉黏不起來,才會使用發泡劑。但法官認為,發泡劑劑主要用途為防水、止漏、封空隙,並不具黏著功能,劉男說詞無足採信,認定劉男因噪音問題不思理性解決,挾怨將發泡劑灌入管線內報復,使洪婦住家排水管線喪失正常功能;考量劉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賠償洪婦損失,因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