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有關財政部連4年調升所得額標準趴數。(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出售房屋時要繳財產交易所得稅,得繳多少?若有繳房地合一稅,基本上就與舊制報稅無關,但有鑑於近年房價漲太多,適用舊制報稅的民眾繳納又太少,因此財政部連4年調升所得額標準趴數,以房價漲很兇的新竹為例,就從評定現值的19%,漲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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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財政部都頒布,前一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有鑑於近年房價漲太多,但適用舊制報稅的民眾繳納太少,因此近4年來每年都微幅拉高所得額標準趴數。
舉例來說,台北市一般房屋就從2019年評定現值的41%,到今年公布時已經拉高到45%,竹北甚至從19%逐年調升至32%,增加了68%。
▲台北市一般房屋就從2019年評定現值的41%,到今年公布時已經拉高到45%。(圖/記者項瀚製)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繳過房地合一稅的基本上就與舊制報稅無關,舊制報稅可分成核實課稅、按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例計算課稅,其中以後者報稅最划算。
不過,因為實價登錄上路後,2012年8月以來的交易,基本上政府都能掌握取得成本,也就是說2012年7月以前的交易才有機會使用較輕稅的方式報稅。
曾敬德說,雖然所得額標準連4漲,「不過民眾可能不太有感受,主要房價漲幅實在驚人,再來財產交易所得出售才須申報,不像持有稅每年都來稅單。」
此外,舊制的中古屋可能房屋評定現值也低,且算所得額後還要併入個人所得申報,金額通常都會遠低於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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