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在網路發問,她去年用僅存的自備款180萬元,入手1100萬元預售屋,原本合約預計2029年交屋,卻提早到今年,她急問是否該認賠出場?(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有單親媽媽在網路發問,離婚後撫養1子,現在住在娘家,去年用僅存的自備款180萬元,入手1100萬元預售屋,原本合約預計2029年交屋,卻提早到今年,讓她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是否該認賠出場?信義房屋專家建議,先向銀行詢問房貸審核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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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粉專《買房知識家》PO文,透露她是沒有底薪的業務,離婚育有1子,住在娘家還有信貸大概100萬元,一心想有自己的房子,去年把僅存的自備款180萬元,下訂1100萬元的預售屋,合約預計2029年交屋,沒想到建商意外通知,提早到今年貸款交屋,讓她猶豫不決是否要乾脆解約賠違約金,還是要四處借錢把房子買下來?
PO文一出引來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紛紛疑惑,「在這大缺工的時代,沒給你延期交屋就不錯了,還能提早4年?」、「提早4年交屋也太扯了吧!」也有網友建議乾脆賣掉,直言「這半年內景氣,看不到好轉的現象,加上房地產的滯後反應,很多人在等2026~2027年房價崩盤,等的就是你這種。」
也有網友分析,「如果娘家還可以住,先租人,用房租來抵房貸,未來會感謝現在辛苦的自己。」
▲若買家違約不買,違約金為已繳總金額,不超過總價15%(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高雄市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哲耀表示,前幾年出現大缺工潮,建商施工期動輒5年起跳,通常會把合約上交屋日期延後,以避免出現預售屋延遲交屋,還要繳交萬分之5的延遲利息費用。
一般建商按照實際工程進度施工,若工程進度比合約交屋日期提前,就提早進入貸款對保流程,因此近年也有不少建案提早交屋。若買家違約不買,違約金為已繳總金額,不超過總價15%,以總價1100萬元來看,違約金為165萬元,扣掉已繳金額180萬元,還可拿回15萬元。
信義房屋高一區協理周清源建議,原PO應先向銀行確認貸款成數與財力評估,若能依首購條件貸款8成,自備220萬元扣除已繳金額,即使加上代書費、契稅、印花稅等金額,也不會超過百萬元。
若貸款成數僅7成,自備款需達330萬元,遠超現有資金,對購屋的金流則需重新規劃,周清源說:「銀行核貸首重穩定收入與還款能力,建議補強擔保人或財力證明,爭取首購貸款2成自備款條件,以免需認賠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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