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路案例顯示,購屋族急在鬼月前買房簽約,成交價與鑑價差了1成,大嘆自己買貴500萬元。(示意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根據網路案例,有購屋族急在鬼月前買房簽約,成交價與鑑價差了1成,大嘆自己買貴500萬元。不過專家表示,近來鑑價與房價落差超過1成相當常見,低總價物件甚至會差到2成,建議買方再出手前,可要求簽署自動解除合約的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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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習俗認為鬼月諸事不宜,據了解,就有網友po文表示,趕在鬼門開前簽約買房,來不及找人銀行估價,就付清總價15%。不過之後要辦貸款時,找銀行鑑價,卻發現鑑價金額比成交金額低488萬元。這讓他大嘆:「買貴了!」
對此,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表示,這樣的情況不算少見,由於《銀行法》72-2條限制、央行提高存款準備率、房價飆漲3大因素,銀行在放款上趨於保守,不論是什麼地區、什麼產品平均鑑價低於成交價1成以上都是常有的事,低總價物件甚至有來到2成的落差。
▲買方可要求簽署「鑑價若為達一定標準,合約自動解除」的但書。(示意圖/記者陳建宇攝)
徐佳馨說,近來這種鑑價嚴重趕不上成交價的狀況,讓不少買方最終以違約收場,建議在出手之前,要求簽署「鑑價若未達一定標準,合約自動解除」的但書,以增加保障。但需注意的是,這不是想簽就簽約,還是要看賣方是否同意。
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則建議,在購屋之前,可先行參考物件周邊的實價登錄行情,並且先詢問熟悉的房貸行員來評估房屋價值,在議價前心裡先有底,以貼近鑑估值相近的價格來出價,能減少鑑估價與實際成交價落差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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