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相中社區型透天。(示意圖/Pixabay)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這樣的房子要買嗎?有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問,文中提到「我想詢問,購買的透天是社區型,社區道路的一部分是某一戶的私人土地」,尷尬的是,這個透天社區的後面幾戶要通行時,都須要通過這塊私人地,他就擔憂,「如果某天地主心血來潮,有權將地圍起來嗎?」
這位網友文中表示,他看到一個社區型的透天,在社區道路當中,有一部分是某一戶的私人土地,但後面幾戶通行時都需要通過這塊地,「如果某天地主心血來潮,有權將地圍起來嗎?」貼文一出,許多人紛紛勸退,「圍起來,你就變袋地,這種無解的房子,能閃就閃」、「不要買。」
還有網友直呼,「換個角色想,如果你是地主的話,有天需要用到這塊土地,你會放棄不使用、佛心地讓大家用嗎?」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則表示,雖然不是地主說圍就能圍,但如果真的擔心的話,就買外面一點或別的戶別,因為這些狀況很難講,有些還牽涉到繼承問題,就會比較麻煩。
▲曾有地主搬磚擋道,擋路之舉構成公眾往來安全罪。(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無關)
不過,確實不是說圍就能圍,本站曾報導《屋主不願共同承擔繳稅 地主「封磚擋路」違法》,社頭鄉1名謝姓地主將自家透天厝社區前申請成私設道路,但巷弄內居民不願共同承擔地價稅,他便搬來磚塊及報廢車輛擋在巷口,造成巷道剩不到1米路出入,有人因此受傷。
謝男此行為造成巷內民眾難以出入,有童姓鄰居因此摔傷,蔡姓民眾衣服被圍籬勾破,謝男辯稱,該巷弄並非既成道路,並無違法,法官審理認為,該巷弄已供通行33年,屬公眾往來道路,謝男擋路之舉已構成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拘役20天,得緩刑2年。
另外,社頭鄉另一處,員集路2段某巷道,2018年間也有一名蕭姓地主堆置8堆磚頭及一間貨櫃屋,主張4米巷道30坪土地所有權是他的,並用紅漆噴地板寫上「私人土地」以宣示主權,警方連夜圍起封鎖線並架起警示燈,深怕民眾有個閃失發生危險, 當年在地方鬧得沸沸揚揚,附近的店家也三緘其口,而這起案件目前仍在司法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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