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不堪長期受噪音所擾,竟手持球棒砸毀鄰居周女門口信箱。(示意圖/PAKUTASO)
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因長期不滿鄰居周女關門聲音過大,112年2月竟手持球棒前往周女住家門口叫囂,並猛力揮棒砸毀周女放置在門口的鐵製信箱。案經周女報警後,警方立即到場將失控的江男帶回偵辦,並依法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依毀損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等合併判處江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江男與周女為鄰居關係,江男控訴,周女住家開關門時常產生巨大噪音,他為此心生不滿,當天手持球棒前往周女住家門口飆髒話叫囂,並恫稱「我要給你死一死,家私都準備好等你(臺語)」等語,隨後失控抓狂揮舞球棒將周女放置在門口的鐵製信箱砸毀,致其不堪使用。周女心生畏懼,嚇得立即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江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依法遭警方起訴。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江男不思理性方式解決爭議,未能克制自身情緒,持鋁製球棒砸毀周女所有之鐵製信箱,且接續對周女公然辱稱不雅穢語、並恫稱恐嚇言詞,所為實有不該,應予責難;考量江男雖坦承犯行,但迄今未就所為對周女損害予以賠償、或求得原諒,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兼衡其智識程度僅國中畢業、家境小康等一切情況,依依毀損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等合併判處江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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