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處男,豈料原PO婚前抓到買春。(圖/記者周亭瑋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他之前母單處男,但異性緣很好!」一名女網友透露,交往前有先說好,婚後才能發生性行為,而男友也尊重原PO想法,交往2年兩人也磨合得不錯,打算今年與未來公婆談婚事,晴天霹靂的是「前陣子發現他買春」,男友道歉並願意給1間房當作賠償,且願意交出存款給原PO保管,但最終原PO仍選擇分手。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與交往2年的男友論及婚嫁,打算今年與未來公婆見面談婚事,豈料遇人不淑,前陣子發現男友買春,儘管男友道歉並承諾不再犯,且願意把存款交給原PO管理。
原PO無奈直言,交往前明明有先但書,「我是婚後性行為派的,他也認同」,一度慶幸遇到同理念的伴侶,因此無法接受男友偷去買春。原PO還忍不住爆料「他之前母單處男,但異性緣很好!」
話鋒一轉,原PO說道,她本身有房產,男友也買了幾間房,為了贖罪求原諒,「說要過一間(房)給我當賠償。」對此,原PO無助求問,思考要不要給他一次機會,「設個停損點,如果再犯就掰掰...買春買過真的有可能不再犯嗎?有什麼預防措施嗎?」
底下網友熱議,「答案是:不可能。這是個人價值觀問題,會買春的人,就是會買,不會買的人就是不會買」、「你不缺錢也不缺房子,除非你很想要更多的錢,不然不覺得你本人的價值,比他給這些補償更高嗎?何必把自己糟蹋在一個爛男人身上呢」、「講『把房子過給你保證不再犯』這種話的人...感覺一定會再買」。
事後,原PO更新後續,決定與男友分手,「哭過又是一條好漢,我要把頭上這頂綠帽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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