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要向原PO多收2000元。(示意圖/取自Pixabay,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有些房東不願意讓房客以外的人住在租屋處,因此會在合約上寫明。近日就有網友發文表示,女友這兩天因為太累,睡在他的租屋處,結果房東事後就要向他多收取2000元,大家有類似經驗嗎?這金額在合理範圍嗎?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這名網友在Dcard上,以「女朋友留宿,房東加收租金」為標題發文,提到他本來一個人住在套房內,但因為女友這幾天很累,所以暫時睡在他的租屋處。事後,房東就說合約上都有寫明相關規定,因此要向原PO多收2000元。
後來原PO看了合約,才發現真的有這項規定,但他還是覺得2000元太多了,大家有碰過類似狀況嗎?2000元算是合理的金額嗎?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都認為,「他既然有寫,我覺得沒什麼合理不合理,我是房東我也不喜歡帶別人來租屋處」、「合約有就是合理的」、「合約寫了、你簽了,就表示你同意了啊」、「確實貴,但合約有寫,你也簽了,那就是同意了」、「合約都有寫,你就吞了吧」、「2000元不合理,但如果合約有寫,你也簽了,那只能怪你」。
也有網友回應,「我覺得比較像禁止條款,房東的本意不是要收費,而是禁止你帶人回宿舍」、「這是你自己的問題,而且這是為了不讓人帶人才設的吧,有很多自私情侶,我挺房東」、「一開始只有1、2天,後面就會越來越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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