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陳冲。(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院長陳冲日前投書媒體,直指房屋稅違法違憲,引起各界議論,他18日向媒體,「有很多學者罵我,說我講違憲太誇張,我也承認,但其實我是故意講誇張一點,因為這樣才會有人注意。」
為什麼會有「違憲之虞」?陳冲舉例,「假設如果你有一筆200萬存款,政府跟你講說,你每年要繳3%的稅,你會接受嗎?」陳冲則回應,「如果財產本身會衍生出現金(利息)時候,如果要課稅那可以接受。」
「但現在是,你有一個財產,那個財產本身不會產生額外的現金(利息),那你(政府)去課稅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我是挖『老本』來交稅。」一旦稅基過高,就可能會侵蝕財產本體,就違反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以保障。
陳冲認為,憲法第15條保障的是一個基本人權,所以對於課徵房屋稅,自助房屋,就應該免課稅或是課很低的稅率,他舉出澳洲為例,自用住宅不用繳稅,但是如果超過自用住宅範圍就採累進稅率,「這其實也是一個方法,那如果有一個大戶擁有20棟房子,若兩棟自住用,可免稅或採低稅率,但其餘18棟就應該正常交稅。」
財政部17日對於違憲議題,回應課徵房屋稅並未違憲,陳冲則表示,「我們講的是不同條文」,財政部指的是,憲法第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而我講的是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以保障。」
陳冲表示,「其實我是故意講誇張一點,因為這樣才有人注意。」事實上日前陸續都有南部的教授反應,房屋稅實施有問題,但當時並沒有引起注意,陳冲強調,「希望能喚起大家(各界),冷靜思考這些問題。」
▼前行政院長陳冲18日接受媒體採訪。(圖/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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