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寓裝設電梯後,管理關係相對複雜許多,成立管理組織才好落實管理權責。(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圖文/崔媽媽
近幾年,隨著人口老化的趨勢,高齡者上下樓梯的問題逐漸被突顯,加裝電梯成了多數公寓住戶的共同需求。為此,各級政府單位除了調整相關法規放寬限制,也祭出各種補助政策,希望協助改善無電梯建築垂直通行的困難。不過,許多民眾也反應,現在許多補助都規定要是報備立案的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才能提出申請,但老公寓社區管理事務單純,有成立管理組織的必要嗎?以及,成立的程序是否會很繁瑣?
因為老舊建築公共設施比例低,主要都是水塔清洗、樓梯間打掃這類單純的管理事務,實務上會有熱心住戶定期負責這些工作,之後大家再按照分攤默契來支付費用。從事社區輔導工作多年的崔媽媽基金會認為,只要能夠達成管理實效,是否有管理組織的確並非必然。但隨著政府對集合住宅的重視,除了鄰里外,有越來越多的資源是希望透過管理組織來傳送至社區裡,而為了讓資源能夠被妥善管理使用,像電梯這類型的設備,就需要定期的保養維護才能確保安全,這時候就不能再靠以往的默契來行事,而是要有一個專責對口來處理。此外,經報備的管理組織可以至銀行開設帳戶,無須交由個人保管,在社區財務上也會更透明可靠。
崔媽媽基金會提醒,如果擔心住戶人數少,無法選出多名委員,那也可考慮推選一位住戶擔任管理負責人,其選任程序、職務權責跟管理組織相同,而且除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租屋的房客、屋主的親屬等非區分所有權人都是可以被選認為管理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崔媽媽基金會,起源於無殼蝸牛運動,從1989年一路走來,自許成為大眾的「居住保姆」,關心面向涵蓋租屋服務、搬家評鑑、社區發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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