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篩選73處國有土地,提供營建署評估作為社會住宅用地,後續將交由地方政府評估。(圖/台灣房屋提供)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喊出8年完成20萬戶的目標,因此國產署協助落實該政策,也配合篩選73處國有土地(面積27.74公頃),已於今(2018)年6月提供內政部營建署盤點評估是否可作為社會住宅用地,後續將交由各地方政府評估。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年5月底聽取內政部報告「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情形」之後,盼各部會繼續積極盤點待活化的房地資源,以儲備社會住宅所需用地,因此國產署配合篩選73處國有土地(面積27.74公頃),待各地方政府評估。
國產署表示,截至目前已協助各地方政府完成撥用25處國有土地,分布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台東縣,土地面積為18.13公頃,另外,還有3處國有房地,面積1.71公頃、37戶,以及租用4處國有土地,面積4.56公頃。
國產署指出,目前則保留105處國有土地(含前述篩選的73處國有土地)及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46.84公頃,房屋1戶),其中,以台中市29處最多,其次是台北市及新北市各15處,以提供各級社會住宅主管機關評估興辦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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