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違建所訂立的租約仍是有效的合約。
圖文/崔媽媽基金會
對於年輕的無殼蝸牛來說,頂樓加蓋雖然「冬冷夏熱」且出入份子複雜,易影響隱私與安全,但受限於租屋預算,常是不得不的選擇。近年來,隨著違建公共安全事件頻傳,政府紛紛祭出拆除令,讓許多租住違建的房客人心惶惶,除了擔心收到拆遷通知來不及找屋搬家,也擔心相關損失求償無門。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曹筱筠組長說,首先,承租違建所訂立的租約仍是有效的合約。因為建照者雖因未辦理建物所有權之保存登記,所以在法律上並無「建物所有權」之合法保障,但在司法實務上,仍認為建造者擁有該建物之事實上處分、管理之權能,例如可以買賣、使用、收益。因此,建造者或其受讓者(即承租違章建築的人),對該違建自然有使用及出租之權利。
違建若因舉發,遭主管機關拆除,房客因未能依約使用,依法可向房東要求違約金、搬遷費、第四台與網路等費用的損害賠償。反之,在未有拆除公告前,房客不可以「擔心被拆除」為原由,主張終止租約,否則就算是房客違約。曹筱筠組長也提醒,房東千萬不要因為擔心負擔賠償而隱匿拆除的訊息,因為若因房東刻意隱匿,造成房客損失,房客不僅可向房東求償,房東甚至可能涉及詐欺。
如果民眾對租屋有相關法律問題,107年8月31日前,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到下午六點,都可以親洽新北市政府一樓西側,現場有崔媽媽基金會與新北市政府合作辦理的租屋法律駐點諮詢服務,提供民眾最即時、完整的說明。
●崔媽媽基金會,起源於無殼蝸牛運動,從1989年一路走來,自許成為大眾的「居住保姆」,關心面向涵蓋租屋服務、搬家評鑑、社區發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