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面臨長輩與房屋的高齡化,行動不便居住在公寓的長者出門更顯得困難。(圖/免費圖庫)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台灣平均屋齡已超過30年,人口老化問題也日趨嚴重,但危老、都更推動不易,內政部想到配套措施,在老公寓「加裝電梯」,過去雖然早有立法,但礙於「須全體100%住戶」都同意才能進行,導致時常發生「一戶不同意」就失敗的窘境。內政部指出,已針對100%戶數同意才能申請加裝電梯補助進行修法,明(108)年起補助金額也從最高116萬元提高至216萬元,並且只要半數住戶同意就可通過。
▲老公寓加裝電梯雖然已有案例,但礙於住戶須100%同意,通過件數寥寥無幾。(圖/北市都更處提供)
我國高齡人口今(107)年3月底已超過14%,正式邁入「高齡社會」,而全國屋齡也早已突破三十年大關,眾多的老公寓與年老長輩並存的同時,就會產生長輩爬樓梯的行動問題。以利年老長輩上下樓,不用再爬樓梯,過去補助措施雖然早有立法,但時常卡關在需要「100%持有戶同意」才能過關。
內政部於11月1日部務會報通過「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放寬5層以下公寓大廈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門檻,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或應有部分逾2/3同意。且自明(108)年起,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將由116萬元提高至216萬元,以加速推動無障礙住宅。
內政部表示,考量老舊公寓增設昇降設備時常遭遇難以取得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故這次特別修正放寬5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於共用部分,屬應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改善無障礙設施的補助門檻,原先規定須取得共有所有權比例2/3以上之共有人同意,修正後,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或應有部分逾2/3同意即可,讓有意願改善無障礙設施的民眾,更容易取得補助資格。
此外,這次修法也一併放寬原有住宅公寓大廈於共用部分,屬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或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改善無障礙設施的補助門檻,僅須共有人及應有部分過半數,或應有部分逾2/3同意,或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即可,透過政府的補助,給予行動不便者一個友善的生活環境。
內政部指出,今年10月1日也已訂定發布「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申請補助作業要點」,就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的補助項目、各項目補助金額上限及優先補助對象等皆予以規範,並特別提高民眾申請補助誘因,明年度起,原有住宅增設昇降設備及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費用,將由116萬元提高至216萬元,以加速無障礙住宅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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