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表示,今年截至4月26日止,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就有15,808筆,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17億餘元;而107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17億餘元,北市合計逾700億土地無人繼承。(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佩儀/台北報導
北市地政局今(17)表示,今年截至4月26日止,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就有15,808筆,面積逾256公頃;建物1,971棟,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17億餘元;而107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17億餘元,北市合計逾700億土地無人繼承。
地政局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於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地政局表示,今年截至4月26日止,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就有15,808筆,面積逾256公頃;建物1,971棟,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17億餘元;而107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依107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17億餘元,北市合計逾700億土地無人繼承。
地政局提醒,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為了讓民眾辦理繼承登記免於舟車勞頓,北市提供跨所收件服務,如遺產位於北市,可至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如果遺產位於外縣市,可以向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申請代收轉送。
如繼承關係複雜,或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地政局建議民眾可以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並同時避免逾期申請登記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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