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出租。(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根據新版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遷入戶籍。就有一名網友發文提問,「房客需要屋主同意才能入籍嗎?」對此,有網友神回覆,入戶藉需要房屋稅單,「如果房東不同意,去哪生出這東西來?」
有網友認為,「戶籍遷入,這只是房客的權利,不代表可以不知會屋主,因為這房子還是屋主的,屋主提供文件讓房客去辦登記,這是屋主的義務,並不是房客想怎樣就怎樣,若屋主不願意提供文件,是屋主違反規定,但不代表屋主就可以不被知會。」
也有網友表示,雖然新版租賃契約規定,房東不得拒絕房客入戶籍,但實務上入不入戶籍還是必須先談好,不能接受就不要簽約,畢竟「租房本來就好聚好散,條件OK才簽約。」
▲房東與房客。(示意圖/記者葉佳華攝)
對此,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若租客有入籍需求,當然還是要經過房東同意,若有房東要求入籍就要漲租金,蔡志雄認為,「那我覺得這房東實在太笨了!」他說,根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除了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合所得稅之外,也不得將約定稅賦轉嫁於租金上,違者房東最初會被開罰3〜30萬元,對於房東來說,將會得不償失。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則指出,房客入籍最好還是要尊重房東的意見,倘若房東拒絕入籍,可向地政局要求房東限期改善,至於入戶籍與房東增加稅金是為兩回事,除非房客申報租金扣抵,才會對房東應繳納的稅金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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