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縣長家中抓漏18次修不好,最後連隔壁鄰居也遭殃。(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住宅消費糾紛多,甚至連前副縣長也受害!根據住宅消保會統計,該協會過去6年共約5千件住宅消費糾紛發生。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近日甚至發生縣市合併前的副縣長,在退隱政壇後,竟遇到請人抓漏、越修越漏,連修18次後連鄰居也一起漏水的事件發生。
根據住宅消保會統計,該協會過去6年共約5千件住宅消費糾紛發生,平日每日必須調處2.5則。吳翃毅說,這也只是冰山一角,畢竟每個消費者發生糾紛時,都會請住宅消保會調處,但即使單看這樣的數據就很驚人,因為每件糾紛消費者至少都是損失數十萬,甚至到上千萬的金額。
吳翃毅表示,住宅消費糾紛的發生即使專業人士也會中槍!近日就發生縣市合併前就淡出政壇的前副縣長(以下簡稱副縣長),因家住頂樓且房屋老舊,於是上網找了防水廠商來施工,卻越修越漏的事情發生。
副縣長與該廠商契約上已註明「總金額26萬保固3年」,廠商開工後就陸陸續續的施作,副縣長親自監工,一發現施工錯誤立即指正,並局部拆除再施工。
完工不到20天,卻又發生更嚴重的漏水現象,甚至連隔壁的鄰居天花板也漏水,因有合約簽訂保固3年,副縣長立刻請廠商再來修補,但卻越修越漏,最後1年內修補了18次後,仍無法修復。
長期漏水導致副縣長家中裝潢、家具都受潮發霉,生活品質變糟的狀態下,連身體健康也受到影響;最後只好到住宅消保會申訴,並申請鑑定、訴諸司法;至於副縣長究竟是誰?吳翃毅表示,由於尊重副縣長已退隱政壇,全案也進入司法程序,暫不便透露。
吳翃毅提醒,關於屋主自己找施工廠商,要特別注意契約內容,尤其是防水施作物的範圍內容,材料的品牌型號與施工工法,都要有圖面說明及標注清楚,還有總金額與簽約時間、開工時間及完工時間,還有保固年限都要明確記載。
此外,因很多屋主都會提前給工程款,不肖廠商經常收足的工程款後,就便宜行事。所以預防勝於治療,吳翃毅建議,倘若不幸遇到房屋消費糾紛,屋主可以主張工程承攬瑕疵及保固損害賠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