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信房屋調查,有67.5%的房東願意將房子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做代管,另有32.5%的房東表示不願意,不願意的原因以要支付管力費用為主。(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陳佩儀/台北報導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即將上路,租賃住宅服務業也正式成為新的營業項目。房仲針對有出租經驗的受訪者,調查將房屋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做房屋代管的意願。調查結果顯示,有67.5%的房東願意將房子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做代管,另有32.5%的房東表示不願意,不願意的原因以要支付管力費用為主。
中信房屋針對有出租經驗的受訪者,調查將房屋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做房屋代管的意願。調查結果顯示,有67.5%的房東願意將房子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做代管。
在願意委託房屋代管的理由中(複選),最主要的理由是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可以幫忙處理房屋修繕等問題(76.1%),其次是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可以協助與房客溝通(66.9%),第三則是房屋委託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可以有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之租稅優惠(44.1%)。
另有32.5%的房東表示不願意,至於不願意委託房屋代管的理由,最主要的原因是屋主要支付代管費用,實際的收入可能低於市場行情(56.9%),其次則是屋主認為自己有篩選房客以及管理房屋的能力(52.9%)。
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管理租賃住宅是一個相當繁雜及瑣碎的工作,從常見的房屋修繕問題到法律問題都會遇到,房東與房客往往缺乏法律諮詢的管道。
租賃住宅服務業者除了可以做房東及房客做在租賃期間的溝通橋樑,還可以幫忙房東處理房客需求、房屋修繕,以及收取租金等事宜。對於難以處理的法律問題,業者也有法律人員協助處理;對於房客來說,則不需要與房東做直接的溝通,也可以避免與房東溝通不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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