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擬將預售屋實價登錄時機提前,引起業界反彈聲浪。(圖/記者陳佩儀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為了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為即時,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擬將預售屋實價登錄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引起業界強烈反彈。代銷業者表示,一旦貿然將預售屋登錄時機提前,不但失去參考依據價值,對於業者或是消費者來說,恐怕只會徒增困擾。
創意家行銷總經理何志正表示,預售屋制度與成屋制度完全不同,成屋有權狀且房屋也已經完工;但預售屋僅有合約書、沒有權狀且房子也尚未完工,從預售簽約到完工通常需要2~3年的時間,這中間常會因為景氣的轉變,或是客戶個人因素,造成退戶、無法完成交易的情況,「若貿然就將預售屋登錄上去,當初退戶的可能變成幽靈登錄人口;或是同一個標的第2次賣的價格不一樣。不管是業者或是消費者都只會徒增困擾。」
何志正強調,預售屋實價登錄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申報,「中間過程的變數實在太多了」,因此最好的方法是,預售屋應該要等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才一併辦理登錄。
甲山林廣告副總經理徐永仁則指出,目前市場買賣多為成屋產品,其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透過實價登錄就可以取得實際的交易資訊,因為有產權依據,參考值也較為客觀;反觀,預售屋僅有一本合約,且預售價格目前有2個情況,一是預售屋價格高於成屋、或是部分案子祭出讓利使得預售屋價格比成屋便宜,「倘若預售屋實價登錄提前,對現有的成屋交易市場不一定有幫助,恐怕參考依據、準確性也不客觀。」
徐永仁認為,不動產交易透明絕對是未來的趨勢,且交易資訊越透明也能保障消費者權益,「但登錄與否我覺得是求一個客觀公平性。」因此,不動產實價登錄一定要有權狀才有依據,否則消費者所得到的資訊往往只能是一個參考值,「若單單只憑一本合約,即時現在預售提前實價登錄,我認為消費者參考的機率是不高的。」
而此次「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案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依違法情節修正罰則區分輕重等5大方向。
整體而言,何志正認為,資訊越透明對於消費者、業者來說當然是好事一樁,但就方法而言,政府應該設想更為周全或是多傾聽業界的聲音,「像有些政策上路以後才發現行不通或是有困擾,這樣不是浪費社會資源嗎?」
▼民眾看屋。(示意圖/記者葉佳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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