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大溪地社區一期遭判定海砂屋。(圖/新北市府提供)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長侯友宜25日宣誓就職後,立刻到海砂屋社區新店區大溪地(一期)進行視察,了解情況後指示相關單位從寬認定;城鄉局局長黃一平表示,專案核准拆除重建的海砂屋以及危老建物,同使照建物將一體適用,不再區別對待。簡而言之,大溪地(一期)社區將全部適用「海砂屋獎勵拆除重建」。
▲大溪地某住戶天花板已嚴重掉落。(圖/新北市府提供)
海砂屋以氯離子含量鑑定為準則,有可能出現同棟建物,部分超標、部分卻合格的窘境;新北市長侯友宜就職第一天走訪新店區大溪地(一期)社區,了解民眾自力都更的困難處。針對社區更新會及民眾提出海砂屋獎勵認定範圍疑義,市政府於12月26日召開跨局處研商會議,確認範圍及原則,未來屬同一使用執照範圍內之建築物,經核准併同拆除重建者,皆可適用之。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海砂屋獎勵認定範圍涉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關於民眾陳情社區僅部分建築物認定拆除重建涉獎勵認定疑義,考量該條文訂定原意為保障居住安全及促進老舊危險建築物加速重建,故經專案核准拆除重建的海砂屋或危險老舊建築物,及其同一使用執照範圍內併同拆除之其他建築物,皆可適用。
綜合規劃科科長李擇仁表示,新北市境內經評定為海砂屋案件有85案,於建立海砂屋獎勵適用通案性原則後,未來不僅新店大溪地社區,類此案件經本府建築主管機關核准併同拆除重建者,皆適用該獎勵規定,初步統計將有百餘戶受惠,以落實市長居住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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