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下令還地於民。(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韋帆/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宣布將釋放「公共設施保留地」,將啟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以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將「還地於民」。高雄市都發局表示,1,678公頃將陸續釋放,其中第一批次釋放土地,共達250公頃,估計可節省市庫土地徵收開支約700多億,後續批次陸續釋放完畢後,總計可還民高達4,767億元價值土地。
高雄市都發局長林裕益14日表示,高雄現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計有9,811公頃,其中,屬於私有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共1,678公頃,如果要由政府編列預算徵收,初估需要4,767億元,以目前高雄市庫財政狀況根本無力負擔。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組長廖繼東表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指的是公園、學校、道路等公共預定地,早期編列後卻因政府無預算徵收,最後留下來的土地,營建署已於102年下令盤點,要將不需要的土地要還地於民。
其他地方相關政府單位指出,劃分「公共設施保留地」中央到地方都有份,即使102年下令盤點,也並非全部都是地方政府權責;另外,地主在被劃分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多年未被「真正徵收」,中間土地資源的損失也難以估計,但法理上卻也無法求償損失,最終演變成一堆無法使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高雄市目前共有1,678公頃的公保地,地主人數更高達7萬人,其價值高達4,767億元,目前已經被列入公保地超過50年;此次韓國瑜下令釋放私人土地,第一批次共250公頃、18個都市計畫區、地主人數約9,640人,最快2年內可取回,也將回復原有地目(住宅或商業用地),也為市政省下約700億元開支。
第一批次又將分三期進行,第一期為大社和仁武、預計2018年11月公告;第二期為大社和鳥松、2019年6月公告;第三期包括高雄市區和新市鎮,2019年下半年公告,三期總面積約250公頃。
高雄都發局都市規劃指出,最快2年,第一批次就可以取回住宅或商業用地,其他區域也在後續批次將陸續進行,持續執行還地於民的通盤檢討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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